海南石油中红外汽油/柴油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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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石油中红外汽油/柴油分析仪采购项目(WZ20221105-3899-1445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南石油中红外汽油/柴油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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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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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各种通用仪器仪表 | 2.00 | 台 | 包1-中红外汽油/柴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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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 9001证书,生产商/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证书。 3.1.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1.8 投标人为生产商/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直接授权,授权年限不得低于1年,且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1.9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完整的技术参数文件,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 3.1.10 技术标书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技术标书签字人的授权函。 3.1.11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中国石化以及相关的领域中应用业绩。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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