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茂名 RTO臭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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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茂名 RTO臭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WZ20221109-5509-1455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TO臭气处理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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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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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TO臭气处理装置55000Nm3/h | 1.00 | 套 | 包1-RTO臭气处理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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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1.7 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8 投标人必须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同时所有盖章不能采用电子盖章(招标资料规定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3.1.10 业绩要求:1.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2套(含)用于污水处理场且来源污水场废气处理量为50000Nm3/及以上的蓄热式氧化焚烧炉(RTO)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以上使用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及发票)。2.在符合业绩要求的业绩中必须具有连续1年(含)以上的安全无故障运行业绩(需提供一份经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的证明材料)。 3.1.11 付款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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