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标段:粮食、调料类。择优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米、面、杂粮等主食材及调料,并提供配送等服务。
第三标段:副食类。择优选择 1 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肉类食品(含鲜肉及冻肉)、水产、蛋、奶、蔬菜、水果、豆制品、预包装食品等副食材,并提供配送等服务。
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及服务期限:中标签订合同后开始履约,供货商须保证按学校要求时间供货。服务期限1年。
3.送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授权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要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和相关许可。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关食用油生产的经营范围。资质证照不全或无独立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与资质证照不符者实行一票否决; 3. 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所供商品需具备“SC”编号; 4.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5.供应商须提供30天内非转基因大豆色拉油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企业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第二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授权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要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和相关许可。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粮食、调味品等与所供食品相关范围。资质证照不全或无独立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与资质证照不符者实行一票否决; 3.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潜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贸公司供货或哈尔滨市有连锁营业场地的公司供货。须提供所供商品索证,包括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SC编号)和检测报告等; 4.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5.供应商须提供30天内的大米、面粉、酱油、食用盐、食用醋、料酒不少于6类大宗商品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6.供应商是代理商贸公司或大型超市供货的须提供大米、面粉、酱油、食用盐、食用醋、料酒等不少于6类大宗商品厂家授权函;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企业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第三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授权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要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分支机构,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和相关许可。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资质证照不全或无独立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与资质证照不符者实行一票否决; 3. 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潜在供应商须为哈尔滨市有连锁营业场地的公司。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供应的食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其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畜禽产品参照《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09年),须使用地市级及以上或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企业加工的屠宰产品,提供屠宰企业授权。其中冻品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5.供应商须提供30天内的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等不少于5类食品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6.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7、供应商在哈尔滨市本地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有能够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生产厂商授权函; 9、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企业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需进行投标报名,填写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八、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 十一、投标及开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招标人:哈尔滨音乐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51-585976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尚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 传真:0451-881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