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石油  规划  电源  变压器  仪表  仪器  电缆  发电  变电站  广西 

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设备监造

   日期:2022-10-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 招标编号:0692-226C06620236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0692-226C06620236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设备监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设备监造。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设备乙级或以上设备监理单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20)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声明函。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业绩要求

3.2.1从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具有2项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主机设备监造已完成的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项目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

4.2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4.2.1发售招标文件事宜: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 网站( ”, “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