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政物业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邮政实业开发 就“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代理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招标编号:YZSY2022004
三、招标内容:在报春路185号建筑范围及其周边区域内提供对大楼门卫的管理、停车管理、消防监控和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等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书》。
四、服务
五、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末招标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评分,中标供应商应对合理建议及时整改,评分需达95分及以上,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预估81.6万元左右/年。
采购有效期内,因业主方原因,导致业务管理方发生变更,上海邮政物业管理 有权与中标供应商停止签订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互不违约。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上海市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提供保安服务资质的专业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保证在本项目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必须具有“保安服务企业等级”2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5、供应商为服务业一般纳税人;
6、供应商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如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含已退休)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并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并提供承诺书;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10、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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