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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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施工 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社会【2011】251号、黔发改建设【2012】3620号和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遵市发改社【2012】63号、遵市发改社【2014】59号、遵市发改社【201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资金外,其余由遵义市政府安排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10kV配电室工程施工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山村;建设内容为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工 期: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信用信息: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至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世纪中意工程项目管理 (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世纪中意工程项目管理 (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