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锦州、通辽、大连电务段机车信号设备Ⅲ级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6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锦州、通辽、大连电务段机车信号设备Ⅲ级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 资质认证或体系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标的物资近五年内(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任一年的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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