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公司南宁电厂2023年铁路专用线委托代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南宁电厂2023年铁路专用线委托代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929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南宁电厂建设有 2台660MW “W”火焰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要设计单位为西南电力勘测设计院;三大主机设备供应单位分别为东方汽轮机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 、东方电机股份 。机组运行所用燃煤采用铁路为主、公路为辅的运输方式。
2.1.2招标范围
在完成国能南宁专用线及作业站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的前提下,使用国能南宁电厂专用线设施设备,完成国能南宁电厂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内燃机车的驾驶。
(2)信号系统的操作。
(3)取送车作业、调车作业和装车对位。
(4)其它国能南宁电厂生产必须的配合工作。
国能南宁电厂专用线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国能南宁专用线的、铁路作业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
(2)有关铁路专用线和铁路作业站现场与铁路相关的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
(3)与国能南宁电厂相关部门及其它业务合同单位协调生产作业,按计划完成生产组织工作。
(4)负责管理范围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国能南宁专用线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6)负责国能南宁专用线资料档案管理。
(7)与铁路专用线相关的各项合同、协议的签订及相关协调、培训等工作。
2.1.3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1.4项目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委托代管服务或铁路维护运行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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