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ZPOST-FW2022-21,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业主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用由投标人自带设备、人员以及土建改造和工艺设备配置整体外包的服务模式。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确定一个供应商。本项目预估出口处理业务量合计3055.05万件,总采购金额716.62万元。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主要外包处理包括:
出口邮件:快递包裹、特快专递、国际包裹、物流邮件、普包(
外包量取数按“新一代寄递平台信息系统”路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新)—处理量】,具体取数剔除自有人员处理的普邮类(平挂信刷、报刊)、文件类与贵品(按处理机构工号剔除)。招标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信息系统、机构变更需要对取数口径及方式进行修改。
具体如下(依据详见附件1:安吉出口业务量预测表):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区间 |
最高限价 (元/件)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一 |
出口包裹邮件处理 |
①1台DWS收寄一体机+3组混合收寄机6台电脑+22组九宫格格口数198个+伸缩机2台+环形皮带线1套+分拣机(利旧改造)一套,人工分拣差错率≤0.3‰ 。附件2:安吉出口邮件处理中心设备、监控设备及基建清单。 ②出口作业时段:下午13:00开始,21:00左右结束。 ③出口:处理能力满足日均3万件以上,峰值日处理能力8万件以上。 |
出口月日均2万件以下 |
≤0.2633 |
3.31% |
件 |
90 |
23.7 |
出口月日均2万件(含)—2.5 万件 |
≤0.2493 |
21.80% |
626.5 |
156.19 |
||||
出口月日均2.5万件(含)—3万件 |
≤0.2400 |
33.81% |
1009.6 |
242.3 |
||||
出口月日均3万件(含)—4万件 |
≤0.2237 |
31.89% |
1021.65 |
228.54 |
||||
出口月日均4万件(含)以上 |
≤0.2144 |
9.19% |
307.3 |
65.89 |
备注说明:出口包裹邮件月日均2万件以下的,按实际处理量×中标单价+(2万件-实际处理量)×设备固定投入成本补偿单价0.0701=总结算。
实际结算按中标单价为准,其中:出口月日平均处理量不足2万件的部分,补贴中标人0.0701元/件,作为设备固定投入成本补偿。例如:出口月日平均处理量1.8万件,按单价0.2633元/件[具体以中标单价为准]进行结算,同时,不足2万件的部分量(2万-1.8万=0.2万件),补贴中标人0.0701元/件*不足量0.2万件。
注: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人组织,
(二)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自动化设备、生产辅助设备投入、相应的维护和维修(含设备运维的个人及备件成本)、场地基建、监控设备费等配件安装、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风险等所有费用,报价需含增值税专票税率。备注:不含大袋牌、封包线、编织袋和循环邮袋等物料辅料以及水费、电费。报价要求:按出口环节的各业务量分档,分别报价,且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限价。
投标人还须按分环节形式明确投标单价如何组成,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单件邮件处理报价之和须等于投标单价。
2、结算计价方式为:服务费按件计价。服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按月计算。其中:出口包裹邮件月日均业务量达到某一报价区间,则当月所有邮件业务量均按此区间的中标单价结算。
3、旺季结算:双十一(13天)、春节期间(春节前15天),合计28天结算旺季费用,价格上调10%结算(双十一期间13天:原则上为11月1日—5日,11月11日-18日,具体根据招标人双十一规则而定;春节期间15天:腊月十六至腊月三十,具体日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浮后的结算单价(元/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末位四舍五入)。
4、合同期内,由于业务量的变化、流程改变、实际成本变动等情况发生时,需要重新核定和商谈合同价格的,则双方按核定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执行新价格,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内,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但后期实际处理操作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月日均处理能力以及每小时处理效率的(其中,影响生产的,需按服务质量等相应扣款制度执行),同时,投标人应无条件优化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设备、人员等),1个月内(或双方协商的整改期限内)优化效果不佳,仍达不到日均处理能力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招标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三年,自设备投产之日算(以需求单位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完毕、通过初验并开始试运行。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或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后,设备由招标人处理。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招标人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其中结算单价另行商议,需剔除设备、基建等成本,仅按中标的人工单价结算,同时承担场地各项设备保修及维护)。
(四)服务
场地位置位于:安吉康山工业园区南方家私公司内,生产所需的场地由招标人提供,如有调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旺季临时使用场地由招标人指定,多场地处理单价不变。
(五)场地安全及水电要求:
1、处理场地电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所提供的场地电费每月上限为当月总处理量/5000件*1.2元*150(
(六)招标人资源配置:
生产所需的场地由招标人提供,位于安吉康山工业园区南方家私公司内。旺季临时使用场地由招标人指定,多场地处理单价不变。相关耗材(邮袋、袋牌、水电等)由招标人提供,其余完成本项目一切所需的基建、设备、监控、人工等均由中标人提供。场地面积:总面积2000平方米;垛口情况:装卸车垛口拟设置5个,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工艺设备布局(附件4:安吉出口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设计要求、附件6:安吉县出口邮件处理中心功能区划分布局图展示(大致功能、垛口划分))。中标人前期需要将工艺流程通过招标人审核后方可施工,并按期完成。附件中指定的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以及其他未在附件清单中体现的设备的维保、维修(含招标人提供设备的搬迁、改造、调试、损耗等所有费用),在合同期内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投标人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
所有自动化设备、辅助设备(不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等必须为全新产品(不含采购方提供的利旧设备),具体详见附件2:安吉出口邮件处理中心设备、监控设备及基建清单。
招标人提供部分设备,中标人需自行配备,并负责利用招标人提供的部分设备,和中标人自行配备新的设备的统一调试、运行;且三年合同到期后设备由招标人处理(后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商讨设备是否需要优化升级以及后续合作意向)。
(八)场地作业时间:
出口作业时段:下午13:00开始,21:00左右结束。
电商活动节、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出口邮件顺利及时发运。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九)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3:安吉出口邮件处理中心作业流程与质量考核体系、附件5:安吉出口邮件处理场地流程概况)。
(十)需求部门:业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如为劳务(人力)外包服务商,则2019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级及以上,且年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快递内部处理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含合同预估总额的材料证明),或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如为快递行业设备制造商(快递行业设备制造商主要是指生产快递分拣设备或传输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2020年以来至少2个县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快递内部处理自动分拣设备的供货合同。如为综合服务商,则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纪委办公室,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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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地 |
联 系 |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