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重庆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F-2022-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重庆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1〕1192号《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重庆段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与重庆市投入的项目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 ,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和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
建设规模: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重庆段正线全长102.698公里(对应里程范围为:DK0+000至DK102+706),线路自重庆枢纽重庆北站向西引出,途径重庆市科学城、铜梁区、大足区,进入四川省境内,为设计速度350km/h的双线高速铁路。设置车站4座,其中重庆北站站为既有站,重庆科学城站、铜梁站、大足石刻站为新建站。
2.2 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为深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我国铁路技术世界领跑地位,建议本线大足石
刻至简州段安排开展进一步提速相关试验验证。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二)正线数目:双线。
(三)设计速度: 350公里/小时。
(四)正线线间距: 5.0米。
(五)最大坡度: 20‰、困难30‰。
(六)最小平面曲线半径:大足石刻至简州段一般8500米,困难7500米;其他区段一般7000米,困难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
(七)到发线有效长: 650米。
(八)列车运行控制方式: CTCS-3列控系统。
(九)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计划工期:18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重庆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机构,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CYZXJGDL-01标。
招标范围:向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 提供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重庆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铁总物资〔2015〕117号)、《铁路建设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甲供物资目录》(铁总物资〔2018〕91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明确的所有甲供物资的招标采购(即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协助招标,建管甲供物资招标代理)、供应管理、质量监控/驻场监造、结算审核和预算清理等采购供应专业化代理服务工作,履行并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总物资〔2015〕352号)、《国铁集团管理甲供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铁物资〔2019〕14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物资〔2020〕16号)等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物资管理的延伸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同工程实施期限。
3. 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和服务公司。
4.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1.3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法人不作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的要求。
4.1.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5年以来(2017年10月~2022年10月)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和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5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重庆市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近三年内(2019年10月~2022年10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4)近三年(2019年10月~2022年10月)中不曾在代理服务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违约而使代理服务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4.1.6代理机构及配置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从事铁路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并派驻与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生活和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4.1.7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服务机构的 4.1.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具有服务铁路施工现场的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力资源或良好便利条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前往现场开展采购供应服务的交通出行工具,随时调配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接受招标人管理。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5)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管理情况,建立与铁路工程管理相适应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6日00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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