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22073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第三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云南省镇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屯镇、场坝镇、以古镇供排水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工程进度款及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施工场地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境内的各乡镇,本项目地跨5个乡镇,以古镇、场坝镇施工厂址位于县城以西,以古镇距离县城49km,场坝镇距县城16km;中屯镇施工厂址位于县城以南,距县城16km;林口乡、塘房镇、泼机镇施工厂址位于县城以东,林口乡距县城26km,塘房镇距县城12km。主要施工任务为5个乡镇的供水厂、污水厂及排水管网工程建设,主要施工作业为场地整平、厂站及管理房修建、管网沟槽开挖施工及管道安装等。本项目是以集镇集中供水、集镇污水集中处理为主的工程项目,以实现赤水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目标,施工进场道路状况较差。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的物主要使用位置为云南省镇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屯镇、场坝镇、以古镇供排水工程施工使用。本次商品混凝土为中屯镇、场坝镇、以古镇供排水工程整体采购,竞标响应单位报价时按照距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云南省镇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屯镇、场坝镇、以古镇供排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报价。要求各报价单位在报价中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费用、商品混凝土拌制费用、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货物到达交货点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费用等货物交货前一切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总工程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15 | m³ | 30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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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20 | m³ | 13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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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 | C25 | m³ | 203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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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凝土 | C30 | m³ | 2526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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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凝土 | C35 | m³ | 127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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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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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79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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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量仅做为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中屯镇、场坝镇、以古镇供排水工程实际施工消耗量(混凝土标号、数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签收的实际商品混凝土标号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若在供货过程中遇有质量争执,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鉴定检测。
(3)投标报价根据2022年09月“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镇雄县基价)(http:///)”进行报价,投标单价=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含税)±浮动固定金额(下浮为“-”、上浮为“+”),浮动固定金额=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含税)*信息价浮动比率(具体浮动比率由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同时慎重考虑镇雄区域商品混凝土原材市场单价的起伏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此单价包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运输费用、运输过程安全费用、保险费用及投标人自身利润及商品混凝土运至招标人施工现场前的一切费用。具体中标后的结算单价为供货当月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含税)±浮动固定金额(下浮为“-”、上浮为“+”)为结算单价,浮动固定金额=当月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含税)*投标人报价浮动比率。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或在合同签订后,不能以原材稀缺、区域市场变化、政策变化及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含税)涨幅低于实际市场涨幅为由要求招标方结算单价进行调整。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根据项目部要料单(商品混凝土规格型号、数量)自通知起2小时内将材料运抵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5、交货
6、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6.1本项目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6.2所有地下构筑物的混凝土,不得采用氯盐作为防冻、早强的掺合料。混凝土配置中采用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混凝土含碱量最大值应符合《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 的规定。
6.3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为二(a)类的耐久性基本要求:最大水胶比为 0.5,胶凝材料最小用量为280kg/m3,胶凝材料最大用量为400 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06%,最大碱含量为3kg/m3。
6.4、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各项指标必须检测合格,水泥、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混凝土开仓必须要有混凝土开盘报告,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必须实施搅拌点和浇筑点检测,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必须满足混凝土运输、浇筑间歇时间要求,保证混凝土质量。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7.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在3个月内提现贴息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卖方指定的与投标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7.3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4 卖方根据当月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开具本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依据发票金额进行挂账,货物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12个月,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扣除质保金后剩余货款进入当期合同应付款,甲方支付乙方当期合同应付款的80%,剩余应付货款列入下期的合同应付款金额进行按比例支付。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将采用分局垫付或公司供应链融资等渠道进行支付。
7.5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因生产制造、原材料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需方通知(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年产量超过20万立方,必须持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竞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竞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转账凭证)。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第三分局 收款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