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II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NFGS-HKSGS-2022-02)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电建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112-460000-04-01-190591)通过备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2.2 工程概况
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114.3216MWp,采用全部电量上网方式运营。本项目拟采用 600Wp 组件+固定式支架+大跨度柔性支架(装机容量12.036MWp)+集中式逆变器方案,组件190536块,共设32个单元32个集中式方阵,单块组件尺寸均为2172mm×1303mm×35mm。每个光伏阵列支架按竖向双排设计,即2×34/2×17块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组件安装倾角11°。本项目拟在交流高压侧增加储能系统,项目储能规模为25MW/50MW·h。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红旗变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8km,项目采取分片发电,集中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部上网。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工期总目标是:升压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和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不含储能)及安装调试、外送线路、对侧间隔、建(构)筑物等,具体为以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全过程勘测设计:本工程110kV升压站、储能、配套110kV外送线路(含配套通信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等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储能、110kV外送线路工程等内的地形图测绘、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图资料;地质勘察、详勘等工作;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含光伏场区)设计;鸟瞰图、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及报审;本项目竣工验收、达标达产、竣工资料编制;以及所有相关现场技术服务等;
(2)工作范围内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全部工程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所涉及的全部专项验收及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环水保、节能、消防、安全(包括临时和永久安全设施、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题工作)、职业健康(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题工作)、防雷、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工程的专项勘察设计(若有)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及项目移交前的监测、咨询、审查验收等),以及相关专题的编制、报审、手续办理评价、验收;
(3)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主变、GIS、SVG、塔基、电缆等主要设备及材料,承包人负责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监造、供货、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由发包人采购或发包人指定的设备(储能),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催交、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
(4)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土建、设备基础、预制舱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升压站内所有道路施工;及储能工程的土建及电池仓、电缆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5)升压站、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工程区施工过程中的环水保监测工作,并承担相应验收费用;配合本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并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验收通过;本项目环评试验及费用;
(6)工程范围内的设备交接试验、单机及联合调试和试运行、并网性能现场检测;
(7)光伏并网涉及电网公司的各项验收,包括并网性能检测、涉网试验、仿真建模,负责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报装、调度命名及编号、保护定值计算及相关费用、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关口计量表计的校核、电网各项验收、等保测评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8)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等许可办理工作,签订质量监督文件,完成质量监督验收等;
(9)工程管理服务:在本工程实施阶段,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沟通协调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及批文获取、工程现场管理、技术咨询分包管理委托及协调工作等;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现场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10)110kV外送线路(含对侧间隔工程)范围内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征(租)用、协调及补偿(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费、管理费、征租地工作费、测绘费、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租金、不可预见费、地面附着物及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及补偿等);
(11)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2)本工程涉及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以及办理设计(如有)、施工审查及许可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审查、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缴纳有关部门各项审查费、手续费、规费等;
(13)本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并网试运行及消缺,本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含光伏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卸车、接收、保管及接收后的场内转运等工作;
(16)接入系统对侧间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
(17)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单项容量100MWp(或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施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至少1个5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至少1个5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采购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至少1 个5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担任采购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3.1.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20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7)进度负责人(8)合同工程师(9)采购工程师(10)测量工程师(11)土建工程师(12)电气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所需的机械设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