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荣县三级物流体系仓配中心建设暨荣县处理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建设地点: 自贡市荣县 ;计划金额450.87万元(新建380.41万元,消防70.46万元),费用由省 承担,由省 结算;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荣县三级物流体系仓配中心建设项目,邮件处理、仓配中心建筑面积为1498.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31.44平方米,总平工程。(2)荣县处理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包括室内外部分及总坪的消防强弱电、消防水、消防消火栓系统等。(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4.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装修改造、扩建、新建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7与邮政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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