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云发改投资【2022】537号批准建设, 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一栋六层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建筑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位于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庄家塘立交区东南地块,总用地面积19833.45㎡(约29.75亩),其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1247.67㎡,总建筑面积8319.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32.25㎡,地下建筑面积1387.26㎡)。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部分: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施工图设计、总图工程设计、外部配套工程设计(给排水、电力供电及燃气、充电桩等)、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隔震支座、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园林绿化、中水处理、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外供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施工图限额设计及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深化施工图)。 (2)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设计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如供配电设计方案审查、自来水供水设计审查、排水(污)方案审查、绿化景观设计审查、消防及人防设计审查等);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审图公司对所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限额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隔震支座、地下室及人防工程、地上部分的主体结构建筑、外立面装修、门窗工程、太阳能、充电桩、钢结构、电气系统、给排水(包含总场地内自来水管网及场外雨污指定接驳等)、照明配电、建筑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弱电及消防工程、暖通、室外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园林景观、景观照明、室外安装工程、外供电工程、总图工程、综合管线、发电机及供电设备、中水处理设施、电梯、标识标线、附属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并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2.5.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其他设备均包含在建安工程内,本次采购不包含办公家具和科研需要的设施设备(如:特殊空调设备、纯水制备装置、废气处理装置、超算中心机房设施设备及管线等)。 2.5.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6工期要求: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的金额。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云南省信息网(/)上发布。 7.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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