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备注
固定资产一批
2500352.00
100000.00
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11月16日16:00前按竞买须知要求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签署《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展示时间:2022年11月15-16日 展示 二、竞买人范围:符合贵港覃塘产业园入园条件的企业法人。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是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拍品目录)。本次拍卖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拍卖,请提前半小时到场领取竞买号牌。测试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依次入场。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拍品目录),起拍价: 2500352.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 2、竞买人条件:符合贵港覃塘产业园入园条件的企业法人。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拍卖尾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
4、我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我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6、拍卖成交后1日内,买受人将成交价款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拍卖公司收到全部款项后,通知委托人近期移交标的给买受人。移交所涉及的费用、安全责任或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货物灭失、损坏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清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委托人、拍卖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查看图片资料,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的现状并认可本标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五、拍卖方式 在贵港市 二楼交易厅采用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拍卖流程 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凡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买无效;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叫价举牌,不得阻挠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2022年11月15-16日 展示 九、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表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索竞买人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会记录表》。 十一、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投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或未能按要求缴纳拍卖成交价款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竞买人向本公司签署、提交的文件、材料所载明的
十三、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我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竞买人已行使了咨询、了解、查验拍卖标的及其资料的权力,完全清楚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