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新区城市书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H询比(工程)2022-011
1.项目概况
现有格尔木市新区城市书房建设项目, 特邀请符合本次询比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格尔木市新区城市书房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全部工作内容,①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②施工工作内容:设计方案内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验收、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等;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水电、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配套费、相关证照等各项前期工程);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采购工作内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潜在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依据《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
3.4省外进青企业应提供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登记册应齐全、清晰可辨。(省外进青企业适用,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适用)。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指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用要求:提供自2019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的承诺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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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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