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编号:HLZB-2022-11-22)已取得云南省发改委项目建设指标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鹿鸣乡南侧。场地距鹿鸣乡直线距离约9km ,场地海拔高度1500m~1900m 左右。有乡道及机耕道与场地相连 ,局部地段路况较差,交通条件一般。光伏场地分为东、西两个地块 ,光伏列阵呈块状散落分布,区块之间相隔较远,东 、西两个地块距离约 4.5km 。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设计直流侧容量 61.0398MWp ,额定容量50MW。通过2回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自建 110kV 升压站,再新建 1 回 110kV 线路至前所110kV变电站并网,新建线路长度约20km。(送出线路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2.3计划工期
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 2023 年 6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祥云县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及安装工程、除送出工程、光伏组件、储能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物资招标及采购工作以及所有设备物资的监造、供货、催交、运输、倒运、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环水保工程及复垦复绿、专项验收、涉网手续、四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以及全容量并网前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最新标准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之后所签订合同)内具有1个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投运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其中之一),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设计类似光伏电站项目工作经验。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管理类似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工作经验。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工作内容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近5年所签订合同)
(7)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
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近5年须具有不少于3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中至少包含1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内参与建设过至少1个5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
(8)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内参与建设过至少1个5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近5年须具有不少于3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中至少包含3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
(9)施工单位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