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总站机关南洲路备勤楼家具配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0077606058
项目
预算金额:109.01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0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210077606058
2、项目
3、采购预算:109.011万元
4、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总站机关南洲路备勤楼家具配置项目(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属于货物类。
(6)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完成现场测量和图纸设计并经采购人确认下单后,30天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完成现场测量和图纸设计并经采购人确认下单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投标函》。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3.项目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