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第5点 “技术保障”做如下修改:
原为:“1、投标人具备生产塑料托盘专用设备的(投标人提供满足需求的设备相关清单、设备台账、设备图片,购买或租赁设备的合同等详细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详细、全面、清晰的计6-10分,提供资料但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计1-5分,未提供资料的计0分。2、投标人能提供塑料托盘检测专用仪器清单及图片、塑料托盘检测标准及近期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资料详细、全面、清晰的计5-10分;提供资料但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计1-4分,未提供资料的计0分。3、投标产品具有外观设计专利计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5分。”
现修改为:
1、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生产塑料托盘专用设备的(投标人提供满足需求的设备相关清单、设备台账、设备图片,购买或租赁设备的合同等详细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详细、全面、清晰的计6-10分,提供资料但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计1-5分,未提供资料的计0分。
2、投标人或制造商能提供塑料托盘检测专用仪器清单及图片、塑料托盘检测标准及近期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资料详细、全面、清晰的计5-10分;提供资料但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计1-4分,未提供资料的计0分。
3、投标产品具有外观设计专利计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5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