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352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方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和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子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二河村,紧邻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东侧,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建设形式为全地下式。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河自成简快速至成渝客运专线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为7.27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整治、景观绿化、防洪通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总承包部污水干管工程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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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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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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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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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P8 | m3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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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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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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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m3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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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供应期预计12个月,计划2022年12月中旬开始交货,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满足国标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均不得超过30公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提供2020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被 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