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20112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机制砂、碎石,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子公司的名义,与入围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激石溪村境内,直线距离广州约210km,距汕尾市区直线距离55km。施工范围是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进厂交通洞全长约1979.049m,通风兼安全洞全长约1778.25m。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机制砂、碎石材料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包件一机制砂(中砂)27405m³;包件二碎石25574m³。详见下表。
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细度 模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机制砂 (中砂) | 0-4.75mm Ⅲ类,Ⅱ区 | 3.0-2.3 | m³ | 27405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交货地点。 |
总计 | / | / | / | m³ | 27405 | / |
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碎石(瓜米石) | 5-10mm | m³ | 6647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交货地点。 |
2 | 碎石(小石) | 5-20mm | m³ | 10896 | |
3 | 碎石(中石) | 20-40mm | m³ | 8031 | |
总计 | / | / | m³ | 25574 | / |
注:以上竞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经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机制砂品质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附条文说明)》(JGJ52-2006)、《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2碎石质量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以及《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 12-2019)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上述规范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6.3、一般要求
6.3.1、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及储存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6.3.2、运输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6.3.3、细骨料应采用机制砂、机制碎石。
6.3.4、机制砂、碎石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及储存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6.3.5、机制砂、碎石过程运输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6.3.6、机制砂、碎石运输到现场含水率不能≥6%。
6.3.7、合同中约定的料场,供方未得到需方的同意,不得更换。
6.3.8、每批次进场材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产品取得近三年(2020年-2022年)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任一竞标规格机制砂、碎石材料的产品检验报告各至少一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业绩: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竞标响应人还应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复印件(三年中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加盖公章)。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标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竞标;竞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竞标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8、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