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烧伤科实验室仪器磁力搅拌器等一批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烧伤科实验室仪器磁力搅拌器等一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拟安装地点 |
备注 |
1 |
磁力搅拌器 |
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 |
水平摇床 |
2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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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稳压稳流电泳仪 |
1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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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泳槽、转膜槽 |
2 |
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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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能型蛋白转印系统转膜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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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动制冰机 |
1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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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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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跨膜细胞电阻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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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声破碎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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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普通PCR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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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多功能酶标仪 |
1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
3.1.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1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3.2.1.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3.2.1.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
3.2.2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的,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国产的,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请注意角色是否正确,如角色错误,可点击系统右上角选择切换角色或 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 /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
(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供应商在信e采系统中下载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见“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 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050-9988)。
(3)投标人/供应商须用通过信e采办理的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1楼大厅集中办理点)或网上直接办理,
(4)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信e采招标采购 ”资料下载页面( /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供应商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加密文件上传后投标人/供应商可进行模拟解密检验加密文件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