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厂水电厂辅助设备电源设计规范国际标准研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3-07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厂水电厂辅助设备电源设计规范国际标准研究服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我国在水电厂设计领域标准较为齐全,涵盖了水电厂规划及设计、设备、建造与验收、运行与维护、退役等不同阶段的标准。但在水电厂设计层面,水电辅助设备电源系统设计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水电厂辅助设备电源系统设计方面存在一定盲区,相关工作尚未有效的展开。国际上目前也缺乏水电厂低压厂用电系统设计相关标准,相关体系尚属空白。因此开展《水电厂辅助设备电源设计规范》研究,提出国际标准立项提案文件,通过IEC新项目立项投票。
2.2 服务
2.3 采购内容: 为糯扎渡电厂低压辅助设备电源设计规范IEC国际标准新立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新项目立项成功,同时提供国际标准化工作培训服务,帮助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
2.4 服 务 期: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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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3年不少于1项能源、电力领域国际标准相关技术服务业绩或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至少承担过1项省级及以上国际标准相关科技项目研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承担IEC/ISO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秘书/助理秘书或工作组召集人或工作组成员等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