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上海石化木托盘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21215-1609-1831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木托盘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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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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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木制包装用品 | 1.00 | 个 | 包1-木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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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木制包装用品 | 1.00 | 件 | 包1-木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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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他事项:各中标供应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供货承诺:提供保供要求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保证使用单位小批量(100个以内)多频次的供货需求,且有应急需求时须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发货。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旦中标成为本框架协议供应商,所供木托盘是完全自主生产。 3.1.8 生产能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最低保证供货能力不少于500块/月(尺寸1.2m*1.2m)。提供设备装备明细表:包含但不局限于锯床、断料机、射钉枪、卷尺,并提供设备的现场照片。 3.1.9 审计报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如果2021年未出报告,则追溯2020年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 3.1.10 应急保供:提供3条以上的应急保供措施。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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