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1122202208240201 招标编号:赣建三清招字[2022]第0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兴财投资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三清山枫林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和管网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 |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三清经字[2022]08号 |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 | 结构 | / | ||||||||||||||
项目总投资 | 7141.89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626847.5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三清山枫林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和管网建设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 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4、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6、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格式自拟)。 7、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1、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管理部门。 12、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3、执行饶府办字【2019】66号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一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不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选择中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本项目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评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热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至 2023年1月4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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