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22045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柴油材料,用于第五工程公司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建设使用,由项目部自行履约,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的立轴、单级、单转速混流式可逆机组。电站额定水头457m。电站以2回500kV线路接入桐乡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60km。工程对外交通十分便利,距太原市公路里程420km,距运城市公路里程150km,距垣曲县公路里程78km。
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2、竟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施工所需柴油一批。
3、采购数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施工所需柴油2950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2500.00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水电三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 |
|
2 | 柴油 | -10# | 吨 | 450.00 | ||
合计 |
|
| 2950.00 |
|
|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竞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招标范围内柴油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6、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1月起至项目完工。工期约为70个月。
(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7、交货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标准(不限于)GB19147-2016《车用柴油》。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9、其他:(1)竞标响应人要根据招标人需求,配送柴油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配送运输车辆及日常安全管理、现场仓储(含储存车辆现场加油、人员工资)等工作均由竞标响应人负责。
(2)竞标响应人需提供满足招标人施工现场配套的加油设备(加油车8-10t两台)、保证现场有50t燃油储存能力(油库或车辆),随招标人施工任务增加,竞标响应人应配备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加油设备、储油设备,并提供设备的相关的资质资料,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设备的使用时间不能超过3年,加油装置及车辆的相关的资格认证、报审资料齐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品牌。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所属销售公司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车辆需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车辆需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且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柴油”,经营方式包含“批发”或“零售”;具有近三年(2019/2020/2021)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生产厂家或其所属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竞标人响应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公司的,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0#、-10#柴油增值税发票至少各1份。竞标人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公司向其开具的2021年1月1日(含)以后0#、-10#柴油增值税发票至少各1份。
4、竞标响应人需向采购人项目现场提供加油设备(加油车8-10t两台)、保证现场有50t燃油储存能力(油库或车辆),请对提供上述设备予以承诺。
5、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柴油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19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清晰可见),每份合同至少附1份增值税销售发票。
6、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竞标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制造企业不得与其销售公司、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竞标,生产制造企业的多家销售公司可以同时参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