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大连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大连 国际客运航班地面人员集中居住酒店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137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项目年度总预算300万元(含税)。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位 单价限价(住宿费:天/间) ( 备注 1 南航大连 国际客运航班地面人员集中居住酒店 间 260 只是住宿费用 合计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南航大连 国际客运航班地面人员集中居住酒店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8号 1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60个(含本数)以上房间。【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网络销售平台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4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至少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投标人须具备保障国际客运航班地面人员集中居住经历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当地防疫部门下发的证明)。 2.9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