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明珠公司洗涤中心机上纺织品及酒店布草收发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14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项目内容:采购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明珠公司洗涤中心在广州地区和珠海地区提供机上纺织品、酒店布草、客衣工衣等纺织品收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车辆、安排司机及装卸人员、按采购方要求到指定地点收取、配送,完成采购人客户要求的搬运、堆垛、签收及交接等服务工作,服务地点为采购人厂区及相关工作区域。考虑到洗涤中心后续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车辆干租及司机、搬运工人临聘的方式,以满足不同的收发服务需求。珠海收发项目需在珠海金湾机场附近免费提供一个周转仓。 1.5.2项目预算:460万元(含税) 1.5.3广州地区 序号 内容 具体工作量 4.2m车型含税限价(元/双程) 6.8m车型含税限价(元/双程) 备注 1 接收脏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 到采购人通知的指定地点收取脏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送往洗涤中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类称重或清点数量→装车→运输→卸车→分类摆放等,全程约5-6次工序并做好签收工作。 2280 2560 【双程为接收脏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和配送干净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两个工序,车程为广州(洗涤中心)-珠海(机场或周转仓)-广州(洗涤中心)】 按实际运输趟次结算 2 配送干净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 按采购人通知从指定地点收取干净机上纺织品或酒店布草送往指定地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过安检机→装车→运输→卸车→过安检机→核对数量→客户指定地点堆码等,全程约7-8次工序并做好签收工作。 3 在珠海金湾机场附近免费提供一个周转仓(面积50-80㎡) 在珠海金湾机场附近免费提供一个周转仓(面积50-80㎡)用于存放机上纺织品。并负责周转仓的日常管理及消防安全等工作。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方式:投标人报统一投标折扣率、税率。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含税限价×97.5%。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投标人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报价为一揽子报价,中标后的价格,不得擅自更改。费用包含按要求提供全部服务的含税价格,含服务过程中所有的人工费(健康证、宿舍、工作服、酬薪、税费、服务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运输(保险、燃油、路桥、维修等)、搬运(称重、装车、卸车、称重、堆码等)、设备费、保险费及税费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投标人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人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地点 交货期 服务期限 1 广州地区:招标人生产场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指定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南航技术 机上勤务部、南航明珠大酒店、南航碧花园培训中心、南航空港大酒店)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原则上广州地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配 紧急情况下30分钟内到达现场。珠海地区:收发服务要求在1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将纺织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 珠海地区:招标人生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珠海金湾机场周边区域(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及2022年以来开具的任意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 2.8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由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运输类销售合同1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及该合同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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