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伴热及疏水系统框架协议(WZ20230118-2199-1912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伴热及疏水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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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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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蒸汽冷凝液闭式回收系统\DN50 CV-F63-08A-02B-12 304/Q235B | 1.00 | 套 | 包1-伴热及疏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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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伴热回收站\DN50 WCV-F63-08A-02B-12 304/Q235B | 1.00 | 套 | 包1-伴热及疏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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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伴热分配站\DN50 WSV-F63-08A-02B-12 304/Q235B | 1.00 | 套 | 包1-伴热及疏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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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蒸汽处理设施\DN50 SH-F63-08A-02B-12 304/Q235B | 1.00 | 台 | 包1-伴热及疏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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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须提供五年内(2018.1.1至今)至少2套炼油或化工装置(不同用户)集成伴热的供货应用业绩,附合同、双方签字的技术协议、发票,证明文件中应清晰标明产品的型号、规格、用途、用户名称、合同号、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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