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受邀报价 因POWERCHINA-0132004-230003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项目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2 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火灾报警系统 详见专用用户需求书 套 2 供货范围详见专用用户需求书 (1) 主变电所火灾报警系统 套 1 (2) 35kV电缆隧道内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 套 1 备注:设备总价包含现场施工费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此次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设备中的所有应用材料、元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生产制造、现场施工、包装、装车、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出厂试验费、管理费、税金(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配合验收、资料费、配合调试、售后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预中标厂家需根据招标方具体通知,按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 2、交货期:暂定2023年04月20日之前到货(若有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交货 5.1.1 供方所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如为进口品牌,应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置该品牌母公司独(合)资工厂。控制系统主要部件均为同类产品中的高质量产品,以确保系统可靠性。 5.1.2主变电所FAS与相邻车站FAS的接口暂定为:1.如为同一品牌设备,由主变电所FAS敷设光缆至相邻车站FAS主机位置,实现接口互联。2.如不为同一品牌设备,由双方在主变电所到车站的电缆通道靠近车站位置分别设置模块箱,确保火灾信息的互通。厂家投标时全面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5.1.3供方负责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和变电站的实际条件,实施火灾报警系统的配合设计、制造、试验、供货,负责落实现场施工、调试,委托消防检测,确保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 5.2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 5.2.1质保期为投运后2年,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质保期内如出现非采购人人为因素产生质量问题,则质保期顺延。如非采购人人为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产品因其制造、设计、工艺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任何问题或缺陷进行免费处理、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投标人应保证24小时内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投标人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的完全修复时间不能大于 48 小时。从采购人发出故障通知算起,因设备修复时间超过 72 小时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质保期结束,如采购人仍需要相关设备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投标人将以优于市场价格提供。 5.2.2在产品质保期内,由投标人负责对所供产品为采购人进行免费的技术指导(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服务、 5.2.3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项目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投运后,投标人必须为最终用户继续提供该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6.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应具有生产许可证)》(若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招标规格的产品。 6.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3投标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4业绩要求:投标人的同类设备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在国家电网工程或者轨道交通工程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并良好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6.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6.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9年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6.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提资及预付款。 投标方收到招标方中标通知书后,投标方须立即向招标方中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相关设备图纸资料,并在2周内完成提资确认。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履约保函及对应金额的收据,招标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投标方合同总价的10%金额作为预付款。履约保函期限必须涵盖设备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日之后。 7.2到货款。 投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0%,税率为13%)、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单等相关资料提供给招标方(资料需在当月20号之前提供);经招标方及业主方审核无误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 7.3投运投产款。 本次招标设备通过安全稳定运行及性能验收,业主方签署了该套设备验收证书后,并经业主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招标方支付给投标方该设备合同总价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7.4质保金。 合同总价的 10% 为设备质量及服务保证金,质保时间为1年(以业主方的验收签发之日起算),待该套设备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提供验收质满文件,经业主方核实无误后30个工作日付清。 7.5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汇票方式支付。 8、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副本各壹份。 9、成交确定原则:轨道交通工程业绩优先、按报价、供货能力、履约、质量和服务综合评价原则。 10、运输方式:厂家自定。 11、包装方式:厂家自定(满足国家相关产品运输标准要求)。 12、报价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代表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分项报价表、供货范围表、备品备件表等;(2)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3)生产制造的资质证明文件;(4)近三年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6)供方廉政承诺书;(7)售后服务承诺书;(8)技术规范书等其他所需文件。(9)商务(包含合同内偏差)及技术偏差表。 三、报价表 1、价格汇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 总计 2、分项价格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含税单价(万元) 含税金额(万元) 制造厂家 备注 合计 注:1、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表1、表2进行报价; 2、报价有效期:60天; 3、以上报价完全响应需方采购文件要求(若有偏差即不完全响应之处,报价人应书面特别说明)。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