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SHYZCG 2023—004(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20202300021ZB)
3、项目概述:业主揽投车辆北斗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预算183万元。
4、招标内容:
(1)提供货物服务内容包括:销售及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接入车管平台和设备运维、维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项目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已列入邮政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单位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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