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距湟中县城6Km、西宁市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炭素煅烧1#、2#回转窑、燃烧室及烟道内衬、高温平衡器等局部修理项目。
1.2.2具体维修内容如下:
1)回转窑窑体、风嘴、冷却窑内衬修理工程;
2)U型燃烧室进出口烟道及筒壁、平顶、圆顶、侧墙、余热锅炉烟道内衬等修理工程;
3)高温平衡器更换工程;
4)内衬维修清刨出的废料、施工垃圾,投标人必须交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1.2.3.2合同期限及工期: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在合同期限内分阶段进行维修,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每次工期为30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
(2)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