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重2)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VGBSCC—W1001重2 三、项目概况: 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配送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入股、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必须具有正规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的至少1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的至少1台,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能提供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入股、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及查询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申领方式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于本公告有效期内登录()在线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 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09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方式交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账 户:4510601600956790030321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和《 》( )、《》()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 联 系 办公 移动 传 地 邮 箱:dept3@gxbidding.cn 十一、监督部门 项目监督 办公 移动 采购机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