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四局建筑工程事业部电建科研大厦项目
预拌砂浆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8-23000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电建科研大厦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建筑工程事业部以公开询比价招标方式采购预拌砂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电建科研大厦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凉亭片区。用地现状西侧为凉亭中路,南侧为多层办公楼,北侧为水电十四局凉亭生活区,东侧为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机械化 仓库。其中,东侧用地远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北侧用地规划为市政道路和居住用地,目前东侧及北侧两块地均正在进行征拆搬迁工作。
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6816.94 ㎡(约25.22亩),总建筑面积9.5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万㎡,地下建筑面积2.9万㎡,容积率3.96。 项目地上建筑包含A/B栋办公楼、C栋综合楼及办公大堂,具体建设规模:A栋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1645.00㎡,总建筑面积2.8万㎡;B栋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1329.20㎡,总建筑面积1.8万㎡;C栋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2134.65㎡,总建筑面积2万㎡;办公大堂:建筑占地面积1129.32㎡,总建筑面积872.55㎡。
2、招标范围:预拌砂浆。
3、采购数量:预拌砂浆5673.00吨(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货范围 | 交货日期 |
1 | 砌筑水泥砂浆 | M7.5 | 吨 | 717 | 电建科研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2 | 干混普通砌筑砂浆 | M5.0 | 吨 | 955 | ||
3 | 干混普通砌筑砂浆 | M7.5 | 吨 | 31 | ||
4 | 干混普通抹灰砂浆 | M5 | 吨 | 950 | ||
5 | 干混普通抹灰砂浆 | M7.5 | 吨 | 444 | ||
6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 M7.5 | 吨 | 346 | ||
7 | 抗裂砂浆 | / | 吨 | 300 | ||
8 | 薄层抹灰砂浆 | M7.5 | 吨 | 193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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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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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交货时间:预计于2023年2月开始供货至工程完工,所有尺寸、数量送货按照需用计划执行。
5、交货
6、质量要求:
①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1)拌合后的砂浆拌合料及固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程的有关规定。
(2)普通砂浆以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硬化体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3)特种砂浆以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划分等级,其性能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使用要求确定。
(4)砂浆的凝结时间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大于8h。
(5)砂浆的干缩率要求为28d龄期干缩率≤0.3%。
(6)砂浆的含气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含气量有限制时,砂浆含气量应小于7%。
②质量标准
(1)提供的原材料应具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的配合比报告和材料试验报告,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输交接的初步证据。
7、由卖方提供搅拌设备,并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交底、使用操作交底;如设备损坏或无法使用卖方需对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且不得影响现场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