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网盈科技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苏州市 全区生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SszCG-2023-0103
2.项目概述:
2.1、项目
2.2、服务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
3.1、业主苏州市 全区生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内容包括苏州市 全区生产车辆保险采购,其中汽车1141辆、电动三轮车1844辆、电动二轮车545辆、摩托车215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
3.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车型 |
数量(辆) |
最高限价 |
汽车 |
1141 |
100%(保费折扣率) |
电动三轮车 |
1844 |
472元/辆 |
电动二轮车 |
545 |
308元/辆 |
摩托车 |
215 |
338元/辆 |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2名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苏州和吴江的车辆保险业务,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的车辆保险业务。两名供应商互为备选供应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及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则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
5.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下午14时30分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银行信息: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3年2月9日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
项目编号:JSszCG-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