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3年第一批(河北、宁夏、山东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069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个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一)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附近,其中218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永利新村南侧梅花井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143.3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清水营煤矿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
(二)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位于国华河北公司所属光伏项目区域,项目地点地形为坝上丘陵,多山脉连绵。
(三)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场址位于滨州市惠民县境内。本工程建设规模50MWp,建设类型包括农村户用光伏、坑塘水面(闲置空地)、公共建筑光伏,采取“分散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的原则。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1个标段(包)
招标范围: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361.3MW,交货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附近,其中,218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永利新村南侧梅花井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143.3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清水营煤矿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420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光伏组件50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计划招标容量约831.3MW,详细项目容量如下: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电池类型182,规格型号“545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560Wp及以上N型双面双玻”,供货容量361.3MW;<br>
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电池类型182,规格型号“545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560Wp及以上N型双面双玻”,供货容量420MW;
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电池类型182,规格型号“540Wp及以上P型单面单玻/560Wp及以上N型单面单玻”,供货容量50MW;
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以上3个项目按章节分别编制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设备参数、运输方案、质保措施、监造措施等),每个项目须确定唯一投标方案(N型或P型以及相关参数),如投标人对其中项目中有多个方案且未明确主投方案时,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2.1.3供货范围:各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范围包括整套光伏组件及组件间连接电缆和连接器(详见技术规范书附录2供货范围);
2)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所供设备维修的专用工具(仪器)及材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附录2供货范围);
3)提供组件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图纸;
4)提供光伏组件产品参数表、产品I-V特性曲线图、产品缺陷检测图像等资料;
5)提供光伏组件安装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以及运行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计划和非计划维修和保养等。
2.1.4交货期:投标人需承诺设备交货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具体交货进度如下: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3月完成交货61.3MW,4月完成交货300MW;
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3月完成交货100MW,4月完成交货320MW;
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月完成交货10MW,4月完成交货40MW;
月度总计:3月完成交货171.3MW,4月完成交货660MW。
2.1.5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应通过CGC或CQC或TUV之一的认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并提供累计至少800MW的国内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业绩,其中,100MW及以上的单项合同不少于5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为准,包含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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