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催化裂解装置3台能量回收机组采购(WZ20230320-2315-184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茂名 催化裂解装置能量回收机组3台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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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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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轴流压缩机\AV2750~3600Nm3/min压比1.0~3.4 空气 | 1.00 | 台 | 包1-茂名催化裂解能量回收机组3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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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轴流压缩机\AV3600~4600Nm3/min压比1.0~3.4 空气 | 2.00 | 台 | 包1-茂名催化裂解能量回收机组3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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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19-2021)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8 投标人所提供的压缩机组应该是已经证实设计的成熟机型。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套由烟气轮机或煤气透平驱动的、机组能力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轴流式压缩机成套产品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9 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和设计装配简图,参数指标及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0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压缩机制造商; 2.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指导、现场调试、机组试运、联机测试、操作培训等人员服务及运行期间的备件供应保障; 3.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4.所有外购件品牌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允许随意变更; 5.技术文件未明确的情况下,仪表配件、调节阀、防护罩等在满足石油石化行业防爆要求的情况下,采用金属外壳; 3.1.11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6.如标的物涉及知识产权,则投标人保证买方在使用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7.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投标人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投标人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投标人承担。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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