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南港乙烯项目中心实验室熔点测定仪(WZ20230309-3833-225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熔点测定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多组分气体分析仪\NH3:0.2-30ppm H2S:0.2-7%Vol HCL:0.2-20ppm NO2:0.5-100ppm 5% | 5.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2 | 旋转蒸发仪\20-300rpm 50-3000mL 室温-210℃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3 | COD消解器\24孔 37-165℃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4 | 无菌工作台\800×500×600 304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5 | 生化培养箱\850×600×300 AC220V 1.65kW | 1.00 | 件 | 包1-熔点测定仪 |
||||
6 | 蒸汽灭菌器\50L 50-126℃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7 | 粉粒料混合器\50L 5-35r/min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8 | 红外分光测油仪\0-800mg/L 0.06mg/L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9 | 便携式密度计\0-3g/cm3 0.0001g/cm3 -J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0 | 生物显微镜\双目 10-100X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1 | 全自动菌落计数器\0-999个 1%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2 | 折光仪\1.32-1.7nD 0.0001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3 | 熔点测定仪\室温-300℃ 0.1℃ | 1.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4 | 堆积密度测定仪\0-99.9g/ml ≤±3% | 3.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5 | 钠离子浓度计\台式 0.01pNa 0.02 pNa±1个字 | 3.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16 | 硅酸根分析仪\台式 0.01ug/l ±2%F·S | 2.00 | 台 | 包1-熔点测定仪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9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10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生产的各标的物同型仪器近三年(2019年至今)不少于3台成功销售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货商应提供满足要求的最新型号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相关仪器的官方选型样本(以官网公示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不接受为本项目临时修改的技术参数;质保期为业主验收投用后一年。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 3.1.11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2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力采购招标网|电力项目网|电力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