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油田高空作业车26202302001(WZ20230309-2603-244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空作业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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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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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用汽车 | 5.00 | 辆 | 包1-高空作业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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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同等体系认证证书(附国家认证委网站查询截图),认证证书覆盖标的物的生产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可提供授权生产商的相关资质证书,并提供此次投标车辆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书。 3.1.8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标的物或专用车辆(不限于特种车辆、载货汽车、客车等)不少于10辆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交货,车辆排放标准执行国六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工信部汽车公告截图, 投标人代理协助当地落户上牌业务,出具书面承诺。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认证评价的须在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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