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西北方向光伏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4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于2023年4月25日第一根桩基施工, 2023 年 10月首个方阵并网,全部方阵拟定于2023年 10月30日投产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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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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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二 |
20万千瓦光伏阵列区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及甲供范围以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二次转运、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建设用地临时征占用、建安工程施工、防洪、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调试、验收、确保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等光伏电站一揽子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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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三 |
20万千瓦光伏阵列区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及甲供范围以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二次转运、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建设用地临时征占用、建安工程施工、防洪、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调试、验收、确保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等光伏电站一揽子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施工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施工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8 16:00到2023-04-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