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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黔江片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邀请书

   日期:2023-04-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邀请书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 接受业主的委托,对业主食堂食材购买及

  业主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邀请书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 接受业主的委托,对业主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数量

  (名)

  备注

  标包二

  彭水县 食材配送服务

  60万元

  1.2

  1

  根据渝邮分办(2022)7号文件精神,食堂餐费每人每年6000元/人.年标准测算,共100人就餐

  标包三

  酉阳县 食材配送服务

  79.8万元

  1.5

  1

  根据渝邮分办(2022)7号文件精神,食堂餐费每人每年6000元/人.年标准测算,共133人就餐

  本次采购设最高限价,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应答处理。

  序号

  类别

  最高限价

  1

  水产类、畜禽肉食类

  91%

  2

  果蔬类

  93%

  3

  粮油等副食类

  95%

  备注:本报价为含税价。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 28 日至 2023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下同), 将(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

  (三)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须在2023年4 月 19日9:00时前以邮件形式向1512766732@qq.com邮箱提交质疑。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时00分前以邮件形式向所有已报名供应商发出澄清或补遗,如发布时间至磋商开始时间不足5日,须相应延后磋商开始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为200.00元/标包(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磋商截止前一天的17时00分(超过该时间节点后到帐的磋商保证金将拒收)

  提交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

  账    号:50001063800059888888

  联 系

  

  磋商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1、所有退还的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公对公办理。

  2、每月底20以后至下月初1号前,为采购代理公司关帐时间,不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当月开标项目保证金次月退还。

  3、磋商保证金退还账户为供应商的来款账户,因此,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递交一份供应商账户信息和转账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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