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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消音器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7台消音器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7台消音器(WZ202305

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7台消音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7台消音器(WZ20230515-4821-581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音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消音器\DN1200 PN4.2 SIL-006 20G+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2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09 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3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10 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4
消音器\DN2400 PN7.0 SIL-002 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5
消音器\DN2400 PN4.2 SIL-003 20G+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6
消音器\DN1400 PN7.0 SIL-007 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7
消音器\DN1800 PN7.0 SIL-005 15CrMo
1.00
包1-消音器7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安装外形图及设备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消音屏俯视图及屏间距尺寸。

3.1.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消音器消音量计算书、反作用力计算书及强度计算书(包含壳体设计强度计算书)。

3.1.9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件 视为无效。

3.1.10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 件视为无效。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 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的技术要求,无技术偏离,并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4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5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 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6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至少3套乙烯装置消音器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须提供能证明 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不得涂改。投标 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系统(https://) 首页“操 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 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 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8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 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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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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