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兴大街(光武路-千秋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长692m,雨水管道全长644.9m,污水管道全长588.2m。北新街(南星路-凤中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长430m,雨水管道全长400.8m,污水管道全长406.8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共计6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6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参加过高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标段投标,则本次及本次之后的投标均按无效处理。2、各投标人报名时,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3、(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9】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监督部门: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311-8401129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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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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