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芳烃厂维修项目空气预热器(WZ20230620-4801-792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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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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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预热器\4770×4670×4336 FOA000971-EA1051 09CrCuSb | 1.00 | 件 | 包1-空气预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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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在2010年-2023年,具备应用于石油化工装置,不低于2套同类型空预器(材质为2205钢或ND钢加柔性金属搪瓷防腐)且正常运行不少于4年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使用评价报告,允许覆盖金额。 3.1.7 投标人应具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GC2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生产或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3.1.8 投标人须承诺:交货期为2023年10月31日,不承诺否决。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10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和评价(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否决,并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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