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项目已由武汉市黄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420116-81-03-1343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湖北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配餐楼、消防水泵房、室外道路及停车场、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项目(配餐楼)工艺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图纸、设备清单、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深化设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设备供货、深化设计服务、施工配合服务、配合发包人全过程审计工作、配合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其他工程服务单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单位的工作配合)、质保期维修及管理工作、合同结算服务、配合完成本合同验收所需的相关的检测工作,涉及燃气炉具安装及备案需满足《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及武汉市燃气主管部门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
计划交货期:深化设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深化设计方案(含因中标人原因,深化不满足合同约定导致的修改时间),并提交招标人审核确认。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的,需在收到招标人修改意见5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供货期:150日。开始日期以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设备清单的日期为准。安装期:90日。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2.3其他:质保期24个月,满足现行国家、地方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列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政府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同时满足项目质量验收的检测成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配餐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