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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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种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 | 1.00 | 套 | 包1-自动化立体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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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对于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人,将按“否决其投标资格”处理。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立体仓库设备系统供应商应独立完成系统设计和规划,独立完成图纸、工程资料、设计计算书及软件系统(包括WCS系统、WMS系统及TMS系统车辆调度模块),以上工作内容均不得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4.投标商或其全资子公司应拥有国家版权局核发的WMS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拥有WMS 软件的注册商标,且投标截止日起六个月前取得的视为有效, 并有成功运行的项目。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执行立体仓库项目中上述WCS 系统、WMS 系统及TMS 系统车辆调度模块应用案例(并附验收证明)。 5.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不低于本招标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6.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方案应保持一致,包括以下关键指标:出入库能力、出入库环穿方案、总货位数不少于22000个(单货位承载不小于1550kg)、堆垛机为单深单工位等。 7.分包商选择应按招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分包商名单或等同执行,“或等同”的定义详见该文件中的说明。 8.投标商的业绩要求(2018-2022年)(以下各项不限于同一个项目): a. 单个仓库托盘货位数超过22000个,且采用托盘垛式货架,单托盘货物重量不小于1500kg。 b. 单系统内同时运行的堆垛机不少于21台。 c. 货架高度不低于30米。且采用托盘式货架,单托盘货物重量不小于1000kg,堆垛机起升能力不小于1000kg。 d. 单库出入库能力不小于531垛/小时,且每垛荷重至少1000kg 9.主要设备制造商的业绩要求(2018-2022年):a. 堆垛机,应提供至少两种类型的信息,分别满足如下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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