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东风林场林下经济规模化种植项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阜平县行政审批局以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铭泰农业综合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阜平县铭泰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其中 24997.35 亩发展林下经济,种植连翘、党参、北沙参等中药材作物。其中:种植连翘 10540.50亩,党参7119.15亩,北沙参 7337.70亩。并进行路面修复及种植用器具设备购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种植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6 09:00:00至2023-07-12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 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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