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洋探测设备(多波束测深系统)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海上风电场生产需要,需要采购一套多波束测深系统设备。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仪器设备应用于海上风电场的前期勘测以及后期运维检测。对海上风电场水下结构物、铺设电缆进行精细化运维巡检。具体采购设备需求如下: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多波束测深系统 | *工作频率:190kHz-420kHz,可进行实时在线调频。 工作频率可升级超高频,超高频频率≥600kHz。 *波束大小:≤1.5°X2°(低频),≤0.5°X1°(高频)。 发射速率:≥55Hz。 纯惯性寻北精度(RMS):≤0.08°*SEC L(L:纬度),组合航向精度:0.01° (4m 基线)。 纵/横摇姿态精度:≤0.015°。 *纯惯性动态位置精度:≤0.8nm/h(cep50)。 升沉精度: 5%或5cm。 | 套 | 1 |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体交货日期根据买方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
交货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须具有3个类似仪器设备销售业绩。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上述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