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第五期钻机网电装置框架协议(电动钻机网电装置)(WZ20230724-2003-952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钻机网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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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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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控系统 | 93.00 | 套 | 包1-中国石化第五期钻机网电装置框架协议(电动钻机网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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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需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文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7 投标人须具有对应标包同类设备的国内供货或租赁业绩,提供对应标包报价清单范围内2项产品五年内(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整机调试报告、销售或租赁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发票日期为准),租赁业绩还需提供钻井公司级用户证明。 注:(1)标包报价清单产品规格数量大于2项的,需提供2项不同规格的产品国内供货或租赁业绩; (2)维修、改造合同不算有效供货业绩,销售合同金额小于100万的不算有效业绩。 3.1.8 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1.投标人在评标办法的全生命周期指标中提供的资料及承诺的指标真实、准确;2.投标人取得相应评分的,投标人承诺其如违反对应的指标项,将根据合同第十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需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文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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