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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稷山县分公司综合生产楼外立面 和大院零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7-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1.采购条件  业主稷山县综合生产楼外立面和大院零星改造项目,采购人为业主,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 ,资金来源为企业

  1.采购条件

  业主稷山县 综合生产楼外立面和大院零星改造项目,采购人为业主,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⑴拆除综合生产楼东西两侧墙砖,墙面抹灰,重新做墙面隔热墙面并做真石漆;⑵拆除原有路面重新做水泥路面;⑶对原墙面的设备拆除并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0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5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⑶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7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 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者通过登录 (http:// )购买采购文件(点击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登录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标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线上购买采购文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标段。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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